来源:《中国教育报》 2020-04-20 作者:吴涯
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,习近平总书记提出“八个统一”的具体要求,为思政课的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。办好思政课,需要与时俱进,向改革创新要动力。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、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、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、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。在“八个统一”的指导下,我们历经一年的实践反思,基于前“五个统一”,更加明确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定性。
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学理解析的政治课。思政课是对大学生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,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,根本解决“培养什么人、怎样培养人、为谁培养人”的问题。在坚持思政课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的过程中,首先就要讲政治。讲政治是思政课的首要要求,政治性是课程的根本属性,政治认同是思政学科的首要核心素养,对思政课教师的第一要求是政治要强,“在马言马、在马信马”。可见,思政课是一门旗帜鲜明的政治课,这是该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的本质属性。但思政课绝不等同于宣传工作,讲政治也不是空洞的说教,马克思主义理论讲授更不是简单的灌输。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就是逻辑自洽的、系统的理论体系,既是真理也是科学,学理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体现。因此,学理解析的政治课才是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首要定位。在思政课上,我们不仅要告诉学生“中国共产党能、马克思主义行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”,更要让学生弄清楚“为什么能、为什么行、为什么好”。只有进行透彻的学理解析、缜密的逻辑论证、彻底的理论探究,“用学术讲政治”,才能真正回应、说服并引领学生,理直气壮地讲好思政课,守正创新。
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知识承载的价值课。思政课作为一门通识必修课,无论进行何种课程定性,都不能否定它作为课程的基本属性,即“以知识为基础和核心,对教学内容、活动及其进程进行设计、规划和安排”。思政课就是一个融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哲学、史学、法学、德育学、社会学、管理学等多种学科知识于一体的“知识大课堂”,通过知识来传授思想,表达情感,传递价值。但我们必须更加清楚地认知,思政课的特殊性在于,它不仅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,更承担着铸魂育人的重要使命。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,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核心课程,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才是课程更高的目的诉求。从本质上说,思政课是实施价值观教育的显性德育课。知识承载价值,但绝不等同于价值,必须接受价值的引领才能真正有益,价值才是思政课的灵魂。思政课要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,从这一角度而言,思政课就是知识承载的价值课。只有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之中,才能让知识内化于心,外化为行,才能真信真用。
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批判反思的建设课。要切实有效地发挥思政课“传导主流意识形态,直面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”的作用,必须努力培养师生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,坚持建设性与批判性相统一。建设是目的,批判是手段,但究其根本在于建设,思政课就是批判反思的建设课。在此,建设不是简单的指教材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学科平台建设等“硬建设”,重点是学科定性、定位等“软建设”。建设就是守正,就是“立”,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、立主流意识形态、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增强“四个自信”,这是思政课的立身之本。如何“立”,“破”中“立”,批判反思而“立”。破个人主义、享乐主义等错误观点,破新自由主义、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,破“泛娱乐化”“去政治化”等错误认识。
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实践滋养的理论课。思想政治理论课就其字面含义,就是一门有思想、讲政治的理论课。理论性是思政课的基本属性,坚守理论性是思政课课程性质的内在要求。作为一门理论课,思政课首要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,最重要的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讲清、讲好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和道路选择,坚定立场,提高认识,指导实践。但马克思主义本身是实践的理论,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。因此,思政课不是纯粹的理论课,而是实践滋养的理论课。要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,将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。从实践中获取丰富的课程资源,增强理论的亲和力;从实践中获得不断更新的课程内容,增强理论的生命力;从实践中提升课程的认同感,增强理论的说服力。
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多样呈现的统一课。思政课不是单纯的一门课,而是一个课程群,授课对象涉及大中小各类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学生。学科内容的差异性和复杂性,授课对象的多样性和能动性,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生活性,都要求在教学方法和形式上不能简单划一,要多样呈现,因地制宜、因时制宜、因材施教、因势而新。但思政课不等同于其他专业课程、通识课程,多样呈现的统一课才是思政课的课程属性。多样性必须服务于统一性。统一性不仅表现为课程设置、教材使用、教学管理方面的“形式统一”,关键在于“实质统一”。统一即以政治性为根、以价值性为魂、以建设性为基,保证其课程性质、育人目标和教学功能的一致性。
[作者系重庆师范大学公民道德与社会建设研究中心、Galaxy银河国际副教授;此文系重庆市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(编号SZKZY2017004)、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(编号18SKJD010)阶段性成果]